『壹』 為什麼互聯網信息管理和隱私很重要

隨著網路技術的不斷發展,我越來越擔心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隱私問題。可是當我嘗試和朋友們討論有關隱私的話題時,他們都表示出不理解,認為我是一個有點神經質的IT專業學生。我的朋友們並不關心那些放到社交網路上的數據是否被其他人看到;不在乎政府所設立的一些法律是否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利和這樣做法所導致的潛在危險;他們也不在乎如果沒有安裝殺毒軟體或防火牆,使用網上銀行服務是否會很危險。那麼究竟如何幫助非IT行業的普通人認識到我們互聯網中隱私的重要性呢?
需求:如何詳細闡述網路隱私與個人的利益關系?

當為你朋友講述有關網路隱私的問題時,您可以當作是在給老闆寫升職信一樣,盡量減少使用術語,同時列舉真實的例子進行說明,並採用對方可以接受的方式,詳細地向其闡述網路隱私與其本人的利益關系。

關鍵:耐心教育,並提供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
實際上,很多人由於缺乏網路安全方面的知識而忽略隱私安全的問題。比如在戰爭期間,美國只有20%的大學畢業生能夠在全球地圖上找到伊拉克、以色列和沙烏地阿拉伯。由於教育體制、時間等原因,很多人都缺乏日常基本信息。同樣道理,我們可以通過朋友能夠理解的格式提供網路隱私安全知識。一旦他們了解到網路銀行帳號可能被盜時,自然希望了解網路隱私方面的知識。此時,便可以告訴他們如何保證網路隱私安全。

一個好的案例:

比如,我的一個朋友非常喜歡用筆記本電腦登錄無線網路,因此他需要加密路由通信,否則在網上進行交易的時候密碼很容易被盜——原因是一個公開的路由器可能記錄包括密碼在內的很多信息,即使在訪問網站時使用了SSL安全鏈接,攻擊者可以執行中間人攻擊來繞開,這對網路黑客是小菜一碟。理解了這些潛在危險,我的朋友強烈要求了解其他互聯網應用存在的安全隱患,如政府政策方面(電信通訊記錄)、設備安全方面(如iPhone)、蓄意公開隱私的網站(如Facebook)等。
但在如何讓普通人認識到互聯網中隱私的重要性這一問題上,人們觀點不一。

有人說:IT行業的人像「患上了」安全問題妄想症——不過這是健康的,因為現今社會有很多類似案例。當你和醫生聊天時,他會告訴你:每天要花15分鍾時間清潔牙齒有多重要;健身教練會告訴你每天需要鍛煉一個半小時;就連我家的粉刷匠也曾告訴我每三個月要打掃一次房子,這樣可以保護牆壁油漆;一個機械行業的朋友告訴我每周要檢查機動車車油等。
當然,隱私問題不光存在於IT行業,也存在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身在IT業中,所以這些IT人士關注網路安全問題就更多。其實,隱私問題不僅僅存在於IT行業內。對多數人來講,他們獲得的大部分隱私不是來自IT方面。很多人通過「網路搜尋」等傳統方式獲取別人的身份,而網上身份盜取實際上已經開始下降。如果你利用網上身份盜取數量的下降作為隱私狀況的衡量標准,那麼這就說明現在IT行業的隱私保護狀況比其他領域要好,也意味著IT行業的人要比其他領域的人士更習慣處理有關隱私的問題。

我們可以找出Facebook在線網站與有營業場所公司的隱私政策有很多明顯的相似之處。 如果我使用信用卡消費能夠在咖啡店獲得雙倍積分,那開通刷卡業務的咖啡店是否會獲取我的地址、名字、社會保險號等私人信息嗎?咖啡店裡下棋的發起者應該得到所有棋友的個人信息嗎?

重慶華坤工作室為你解答

『貳』 互聯網的發展對隱私權有哪些影響

消極影響如下:
1 互聯網技術中對個人隱私權侵害的表現形式
互聯網技術中對隱私權的侵害主要有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非法獲取、收集個人信息資料,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不當泄露、惡意傳播個人隱私,誹謗中傷、假冒他人名義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傳播他人的信以及息資料侵入個人生活的安寧四種表現形式。
2 利用互聯網技術非法獲取、收集個人信息資料
計算機網路站點利用其互聯網技術優勢和服務便利,沒有徵得信息所有人的同意,借通過要求網路用戶在線填寫注冊表格,或者通過計算機軟體記錄網路終端用戶的某些信息,獲取用戶的個人信息。
3 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不當泄露、惡意傳播個人隱私
擁有個人信息資料的機構、個人在未徵得信息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主動將個人信息資料不適當地泄露給第三人。1998年,美國在線公司(American Online)將其客戶個人資料透露給了美國海軍部,結果導致一名有同性戀傾向的客戶遭到海軍的撤職處分。
4誹謗中傷、假冒他人名義在計算機信息網路上傳播他人的信息資料
由於互聯網的高速流動性和無國界特性,因而在互聯網上惡意傳播個人隱私或誹謗他人,後果比通過其他媒體傳播要嚴重得多。另外,由於在互聯網上確認當事人身份的困難性,很容易發生假冒他人名義傳播各人隱私的情況。
5侵入個人生活的安寧
在互聯網遍布全世界的今天,個人的現實生活空間和網路生活空間時時會面臨來自網路的侵擾和攻擊,如黑客和網路入侵者對他人計算機、個人數據的攻擊和篡改,網路中存在的本性、淫穢信息對他人瀏覽網頁或電子信箱的侵擾等,都會給網路用戶及其家庭的安寧生活造成破壞。

『叄』 互聯網上有隱私嗎

互聯網是一個平台也是一個領域,如下線下市場上、生活中,網路上的隱私是相對的,則不是絕對的。
互聯網是一個大的領域,大的領域內也會分很多小分支、小版塊、平台、店鋪等;每一個領域內的隱私區別在於個人信息、企業信息,若是想要對外公開必然是需要有人、有網路操作才能讓信息出現在互聯網上,同時在線設置相關的許可權才得以讓更多的人發現與分開到相應的平台上。
互聯網上的信息,網民最多關注的是名人消息、新聞資訊、時事動態等,同時包含:生活、工作、科技研發、時態丑聞、勵志好人好事等;若是因為某一個事件,把信息放到了網路上將會被快速傳播與預覽。
網路也是越來越嚴格化,對於一些特殊事件的網路在展現信息時也會及時進行屏蔽與刪除,但對於一些正規上傳渠道的篩選可能沒有那麼快,所以在個人信息、企業信息上傳到網路上時要考慮到信譽、口碑、真假度等。
可以從以下去辨別信息是否在網路上被分開與隱藏:
一、注冊信息
只要是一個正規的站點,都會適當的對個人注冊信息、企業注冊信息進行適當的要求,如:聯系方式、地址、企業營業執照、身份證件照、產品名稱、產品價格、產品介紹等進行詳細描述。
在帳號創建完成後,一般只對產品相關的信息對外分開,但對於營業執照,身份證件照等會隱藏,這也是站點的基本規則同時也是對顧客資料的保密,若是站點對外分開並分享給其他平台,則會出現泄露隱私的現象,可以在線投訴站點與相關的企業等。

二、發布信息
網路上分開的信息,一般只有發布或是添加後讓站點收錄到或是直接對外展示才出現的泄露隱私現象。
這里可以包括隨意發布他人信息,造成的誤解或是造謠消息,同時因為一些丑聞直接對外公布,這時也是會造成直接相關人員名聲受損,財產受損,事業被否等現象。另一方面則是他人發布自己的消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個人信息對外發布或分開,這也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若是常規的個人消息對外公開是可以直接挽回或投訴分開消息的人員或平台;當然,若是一些丑聞類,投訴也是可以的不過會對個人信譽或是其他消息進行負面宣傳,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三、媒體資訊
現在媒體平台有很多,同時生活周圍的記者也有很多,在生活、工作、特殊場合的時不建議隨意發表未經證實的言論或針對不同的人、事進行討論等,或多或少的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也存在著媒體人在各處找話題、題材的現象,若是被媒體人捕捉到也會造成個人消息、企業負面消息時,這也是直接造成在網路上的隱私泄露的現象。

四、聊天記錄
網路是一個可以查詢消息的地帶,同時也是可以直接在線時時溝通的平台,除了網頁消息的泄露外同時也包括聊天記錄消息的顯露的現象。
現在的各大搜索引擎搜索消息也越來越嚴格,同樣也越來越精密、精細的現象;若是出現一些反動、禁止的話題、視頻、圖片等同樣會造成個人隱私泄露與造成他個消息泄露等。

所以說,互聯網的隱私是相對的,沒有人操作沒有平台分開是不會存在著隱私泄露的。這個可以直接連接到操作,平台泄露,招黑客攻擊等現象泄露的現象。

網路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地帶,同時也是一個可以自由舉報、投訴的地帶,但切記一定要有真憑實據才行否則同樣也會造成隱私外泄的。在上傳個人消息、發布企業信息時要多關注平台規則,同時要注意消息的真假性,以便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肆』 當代信息系統技術和互聯網對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提出了挑戰

隨著3G網路的鋪開,移動互聯網的時代正在到來。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第2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3.84億,手機網民一年增加1.2億,達2.33億人,占整體網民的60.8%,移動上網已成為我國互聯網用戶的新增長點。「如何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全面到來之前,總結和反思傳統互聯網存在的知識產權問題,研討未來發展可能出現的情況。」在3月23日由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主辦的「2010年移動互聯網知識產權論壇」上,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玲表示了她對移動互聯網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所面臨挑戰的擔憂。

與傳統互聯網面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相比,移動互聯網所帶來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大體相同,但也給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帶來了新的挑戰。

手機上網是移動互聯網的一個重要形式,而MOBI手機域名遭搶注就成為不少企業所面臨的煩惱。萬永告訴記者,以前互聯網的域名、商標曾引起過搶注,而現在的移動域名再次出現搶注,這跟企業的商標,著作權都會發生沖突。而根據媒體報道,早在幾年前,包括如少林寺、雙匯等知名單位的手機中文域名都已經為人所搶注。此外,手機上網的用戶在三年內就有望超過普通互聯網用戶,用戶數量的增多,以及隨時隨地上網的便捷,以及和其他數碼設備的結合,都可能導致侵犯知識產權事件的增多。

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巡視員許超告訴記者,由於互聯網涉及面太廣,對版權作品攝取更是海量,這樣傳統版權交易的模式就顯得不適應。「在傳統的版權交易模式中,版權擁有者和出版者是很清晰的,但是互聯網不可能按照這一模式去運作,因此網路內容提供者網路服務商就面臨著一種抉擇,要麼不涉及內容,要麼鋌而走險。在違法成本很低的情況下,當然後一種更有誘惑力。另一方面,我們現在整頓或者規范網路化的行為,主要是依據2006制定和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而這個條例制定的時候參考吸收了國外一些成熟的做法,但這些做法產生於上個世紀末,不是21世紀。」

對此,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的劉曉軍法官表示,如果從法律層面上考慮,不管是移動網路還是非移動網路,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問題還不是特別大。但是從實際操作上看,就面臨著一個如何固定證據的問題。由於網路接觸性強,很容易被篡改和變通,訴訟參與者在固定證據上就面臨著較大的困難。

顯然,在互聯網時代,各類知識產權保護問題還沒有一個較為圓滿的解決制度,移動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又將這些問題進一步放大,而要解決知識產權保護的難題則需要在相關制度上進一步完善。
電子信息技術發展對傳統知識產權制度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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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隨著以微電子、計算機和通信技術為核心內容的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人類社會的信息化程度正在飛速提高,對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這場信息革命將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人們的工作方式、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這種廣泛的社會影響也對傳統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戰,並對業已建立的行為准則和道德規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是多方面的,所牽涉到的法律問題也是多方面的,例如:支持發展信息產業、培育信息市場的立法;保護計算機系統以及數據的安全,禁止通過資料庫互聯網路對國家、企事業單位的計算機系統以及其中存儲的信息進行具有犯罪目的的入侵行為的立法;為採用EDI技術進行電子貿易所需要的法律;制止通過計算機互聯網進行民事侵權行為的法律,等等。因此,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法律制度,則是關繫到保障和促進信息技術乃至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一、電子信息技術發展對知識產權制度提出的新要求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出現了諸如通過網際網路進行軟體盜版等新問題,這就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當今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人出。保護標2住國際化和保護水準高程化.

『伍』 互聯網時代真的沒有隱私可言,為什麼

因為人心做不到絕對保證。你的數據可能在平台上宣稱是絕對保密的,但是暗地裡可能就轉眼就倒賣給其他人了。所以才說沒有隱私可言。

『陸』 互聯網時代,我們到底還有隱私嗎

在互聯網時代,我們的隱私只有關於很私密的東西,網路不知道把。一般的你愛什麼,你喜歡什麼類型的電視,都沒有隱私。

『柒』 互聯網涉及的主要侵犯公民隱私權的形式。

詳情參閱《關於公民網路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侵犯網路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互聯網日益融入人們生活的同時, 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開放性和隱蔽性,網路侵權的行為也日益嚴重。具體而言,根據隱私權的構成本質以及現行網路隱私產生的一些問題, 可以將網路個人數據隱私權的侵犯歸結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非法收集個人數據
這主要是指未經登記的個人或組織在未經數據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其個人數據的行為。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必須取得數據主體的同意。採集方對未成年人的個人數據進行採集時, 還需徵得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僅如此,收集個人數據還需通過合法的手段,任何通過欺詐、脅迫、盜竊及黑客行為等不正當方式取得個人數據的行為都屬於侵權的行為。
(二)非法使用個人數據
在這個環節上侵犯個人數據隱私權主要表現為對個人數據超出原定目的的使用,尤其是商業機構對個人數據的濫用。受商業利益的驅動,不少網路服務商提供各種個人數據信息供租用,更有甚者,將個人信息公然出售。此外,學校、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機構也將其由於業務需要搜集的個人數據賣給商業機構,讓其作為郵寄名單使用,這無疑是對個人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三)泄露他人的個人數據

(四)運用所掌握的個人數據擾亂他人的生活安寧

『捌』 關於網路隱私的法律條文.

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該法第36條對互聯網侵權責任有專條規定:
第三十六條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該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民的隱私權,從立法來講,該法案明確了侵權的法律責任及承擔責任的方式,是公民民事權利保護的重大進步。然而,我擔心的是模糊地規定互聯網用戶和網路服務提供者對公民言論自由的濫用負「連帶責任」,不僅約束了公民言論自由權利的行使,同時也限制了網路平台作為公共領域的合法權利。

現實中,有些貪官利用自己職權,想方設法地向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施加壓力,讓他們刪貼;有些不法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採用各種手段,要求網站刪除對他們負面的貼子。此條款的規定,可能被這些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