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網站的知識產權問題

屬於著作權,不需申請即可得到保護。

㈡ 做知識產權服務的網站有哪些

華博萬牛網

㈢ 網站的知識產權有哪些

你好!與網站有關的知識產權有著作權(版權)、商標權、專利權等。著作權保內護的對象為文容學、藝術以及科學領域的作品,不需登記,是自動獲得版權。商標權、專利權需要進行注冊登記獲得。如果你沒有注冊商標、申請專利,那你只有通過版權的途徑解決了。具體情況如下:從網站源碼(計算機軟體)來看,如果是你獨立開發設計的,可以收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你的網站設計圖也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你的網站內容是原創的話也可以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你的網站LOGO如果具有獨創性的話也可以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網頁知識產權問題

對於常規的網頁布局是沒辦法申請保護的,簡單地說,同樣的上中下布局,不回能說僅換了裡面答的文字、圖標、圖片就與你的上中下布局相同。只有當一種新款的網頁風格形成,才能結果布局方式、圖案、色彩進行保護。而此時,網頁的風格、組成這種風格的網頁源代碼就屬版權保護的范籌。當出現新的網頁服務架構時,新架構所採用的技術就可以申請專利保護了。

㈤ 一個網頁,網站可能有哪些知識產權急,在線等!

[資政知識產權抄]:網站主襲要設計著作權。包括:網站文字內容的文字作品著作權;網站圖片、排版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網站代碼、程序部分的軟體著作權等等。此外,還有地圖著作權、影視作品著作權、音樂作品著作權等。
其他,還有可能涉及:商標權。也就是網站是否有注冊商標。例如:網路不僅僅是網站,同時也是注冊商標。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㈥ 網頁的知識產權問題和網路知識產權問題有什麼區別嗎

  1. 網頁知識產權主要針對的是網頁的文字內容,圖片,版式,網頁源代碼,中英文域版名,中文網址等。權

  2. 網路知識產權泛指所有由數字網路發展引起的或與其相關的各種知識產權。著作權包括版權和鄰接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商號等。而網路知識產權除了傳統知識產權的內涵外,又包括資料庫,計算機軟體,多媒體,網路域名,數字化作品以及電子版權等,其中裡面也包括網頁的版權。

  3. 網路資源的這些特徵決定了網路知識產權具有與傳統知識產權完全不同的特點,如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而網路知識產權的保護則是公開,公共的信息;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而網路知識產權則是無國界的。

㈦ 知識產權查詢網站有哪些

有很多,大多是比較專一的,比如商標查詢網站,專利查詢網站,比較有名的有國知局的官網,佰騰網,智慧牙,飈局,白兔等

㈧ 網站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聲明:我不是律師,只是想幫你解決這個問題!
你可致電當地知識產權局相關辦公室詢問相關政策及手續!他們的回答是最具權威的!

㈨ 網頁內容 有沒有涉及知識產權

1、楊某於2000年12月以「海某」為筆名,在某網站發表了題為「演藝圈同性戀知多少」的文章,並聲稱不得轉載。但過後有幾十家網站都登載了這篇文章。楊某遂將其中的十幾家網站分別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北京千龍新聞網是其中一家。因千龍網在自己網站「網友評說」欄目登載了署名「知情人」發表的「透視影藝圈同性戀現象」一文,原作者楊某認為千龍網的行為系擅自更改標題後發表原作者的文章,侵犯了其著作權,遂將千龍網訴至二中院。 由於該案是北京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第一案,對於涉及的法律問題必須准確把握,並熟悉網路的各種技術問題,才能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筆者對此作了充分准備後,在法庭上發表了如下代理詞(概要)。 一、千龍網的「網友評說」欄目系電子公告服務(BBS)類別的「留言板」,以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作為網路內容服務提供商,千龍網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和信息查詢是服務內容之一,「網友評說」即是其為上網用戶提供的發表見解的界面。該界面的文章,均繫上網用戶自行發布的,此案中對於」知情人」發布的文章,千龍網既未轉載使用,更未「擅自更改標題」。 二、千龍網自行發布的內容全部由新聞中心編輯完成。而上網用戶發表言論均不通過編輯模板,千龍網每篇新聞信息頁面都有「發表觀點」或「網友評說」這樣的界面,任何人都可進入,由此可見,編輯發表文章與上網用戶發表見解有不同入口,前者必得通過編輯模板,後者不通過編輯模板。 三、眾所周知,網上傳輸信息浩如煙海,相關法律未要求網路服務商對他人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此案中的用戶「知情人」將原作者的文章更改標題後擅自粘貼在「網友評說」欄內,千龍網沒有能力查證其內容是否侵權。三、原告未履行在法定時間內對千龍網提出警告的義務,且千龍網在接到訴狀後即將侵權文章移除。綜上,千龍網對上網用戶「知情人」的侵權行為沒有過錯。 法院經審理,點贊了律師意見 2、20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首例網路侵權最高賠償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昆明海棠旅行社侵犯了雲南旅遊信息網路有限公司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由海棠旅行社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0600元,並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理》的有關規定,被告在製作其海棠網網頁過程中,未經得原告許可而大量復制了原告雲游網網頁「景區景點」和「民族文化」欄目HTML源代碼,其行為已經構成對原告計算機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關於被告提出其根據政府規定交納了相關旅遊促銷費,應當有權使用社會公共資源的抗辯,法院認為,由於原告主張的是被告網站建立時非法下載使用了原告的軟體程序,故本案中要解決的問題是判定被告是否侵犯原告計算機著作權的行為,這與被告所提其有權使用社會公共資源的內容無關,因為該「社會公共資源」並沒有包括相關計算機程序問題。因此,該抗辯理由法院不予點贊。關於原告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的請求,法院將根據被告所復制原告HTML源代碼的比例、使用情況、該部分源代碼的作用等情節因素酌定賠償數額。於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昆明海棠旅行社立即停止對雲南旅遊信息網路有限公司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侵權行為,賠償給雲游網公司經濟損失10600元,並書面賠禮道歉。 3、案由概述: 青島網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星公司)於2000年3月24日與中藝名牌用品進出口公司青島分公司簽訂《網站建設合同》一份,約定網星公司為中藝名牌設計網站。青島英網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網公司)1998年11月1日、12月15日及1999年1月8日分別與青島百龍大亞綠色塑鋼門窗異型材有限公司、私立青島開發區三佳電腦培訓班、青島高科技工業園志恆工貿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為上述單位製作網頁,版權屬於英網公司所有。2000年2月至4月,英網公司為青島康派特機電工程有限公司設計製作了山東機電網。網星公司認為英網公司在上述網頁設計過程中侵犯其網頁著作權,提起訴訟。 一審案件事實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