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安全運營管理危險廢棄物

安全運營原則有兩個:一是流程的安全管理;二是垃圾的全程可追溯。
關於廢棄物的安全管理,鄺秀芬最關注的是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以及五個安全門。前者可以保證項目運營在最安全的環境下,在石化業和化工廠比較常見。例如,當廢棄物中海油較大的硫含量時,進料口就會停止或者減慢工作等。而後者包括預接受、入場檢查、入庫檢查、預處理前檢查以及處置前檢查,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危廢的包裝。
關於垃圾全程的可追溯性,鄺秀芬表示主要是從源頭到最終處置都要有嚴密的管理,所有環節的風險都需要掌握。為了確保這一點,威立雅在簽約之前都會到現場做監測,等危廢混合以後再做監測,並會做出不同的分類。
危廢包裝不合規的後果,包括:1、運輸和載貨卸貨中的危險;2、難以確保危廢成分;3、難以從中回收利用;4、在沒有與處理的分類情況下難以處理;5、由於對廢物成分未知而使處理時存在潛在風險;以及6、由於不合規的包裝而難以優化廢棄物庫存擺放。
土壤蒸汽熱提取有一下幾個優點:1、可以實現較高的清楚標准;2、快速修復;3、可同時處理多種化合物;4、對地質異構性不敏感;5、可運用於建築下方;6、只需要少量的挖掘工程;7、修復時間可以比其他原位修復技術快速;穩健、高效、可靠。

Ⅱ 危廢處理需要哪些資質

危廢資質的辦理流程是:

一、申請


申請單位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的,應當如實填寫《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見附表),並附證明材料(見第六項)及所在市環保局初審意見,向省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單位為新建項目的,根據環辦函[2005]841號《關於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生產設備試運行期間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復函》的有關要求,在向省環保局提出申請時,除提交前款所要求的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交在試生產階段開展相關危險廢物經營業務的申請,並附建設項目經審批部門同意試生產的批復。

二、受理

1、省環保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接到符合許可條件的材料或補正合格的材料後,省環保局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省危廢中心及有關市環保局對申請單位的證明材料和現場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予以受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

三、評估

省環保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下列要求對申請單位進行評估:

1、由省危廢中心組織申請單位開展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編制《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

2、省環保局組織專家對《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能力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書》進行審核,並形成審核意見。

四、審批、頒發許可證

1、省環保局成立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對通過技術評估的申請和《評估報告書》審核結論進行審查。

2、省環保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的申請單位,經公示後,對其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3、對處於試生產階段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10日內,將相關驗收證明材料報省危廢中心備案。

在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時發現有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符合原發證條件的,由省環保局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4、申請單位憑頒發的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向所在市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增項登記注冊手續。

(2)危廢運營手冊擴展閱讀:


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單位應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具有3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並有3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技術人員。


2、必須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從事危險廢物經營的設施、場所;危險廢物貯存場、處置場的設施、設備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省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經營的危險廢物屬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的須符合國家、省危險化學品經營有關規定;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應當依法取得填埋場所的土地使用權;

以其它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如不擁有土地使用權,必須與場地所有者簽訂5年以上租賃合同;危險廢物綜合性處置設施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並經專家論證。

3、涉及危險廢物運輸的,要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危險廢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有符合國家、省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4、對所經營的危險廢物有適宜的處置技術和工藝,不得採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技術和工藝。


5、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6、有保證危險廢物經營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對仍未能利用的廢物或殘渣最終必須達到國家規范要求。

參考資料:網路-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Ⅲ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1、首先,發揮環評指導作用,使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得合法、合規。

新建的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應在其配套的建設項目環評中按建設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不同階段,對其開展環境影響分析預測。

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分析論證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包括處置工藝、處理能力是否滿足要求,裝備(裝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運行的穩定性和經濟合理性,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可靠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賬,使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行為說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台賬。由於這類企業所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均來源於內部,因此,企業可以實現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從貯存、運輸到處置的閉環管理。企業將產生、處置的危險廢物通過建立自行利用處置台賬進行詳細記錄,既可以自證清白,也是排除開展經營活動的依據之一。

二是做好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台賬記錄。設施運行記錄是對設施運行情況最真實的體現,包括運行時間、設施運行相關參數數據、設施檢修情況等。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應記錄焚燒爐溫、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實時監測數據等內容。這本台賬可以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的真實性提供支持,並為企業煙氣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提供參考。

三是做好新產生危險廢物處置台賬。無論是綜合利用還是焚燒處置,末端都會有新的危險廢物產生,對新產生的危險廢物,應該做到規范貯存、處置。

3、強化環境監測,確保利用處置設施穩定達標排放。

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的目的是為了管控危險廢物處置風險,而非換種方式進行污染轉移。這就要求企業具有嚴格的自律性,對利用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達標排放。

因此,企業應參照《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范》等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制定詳細的環境監測方案,科學確定監測項目,定期開展監測。對自建焚燒處置設施的企業,建議安裝在線監測設施,並對主要污染物的實時監測數據進行信息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此外,應該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做好相關記錄。

(3)危廢運營手冊擴展閱讀:

危險廢物:英文名稱:Hazardous waste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1]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定義危險廢物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和液態廢物,列入本名錄:

(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Ⅳ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可以處理900-403-06代碼的危廢嗎

    按照環保部《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審查和許可指南》規定,危廢許可證必須包含編號。如十位編號:第一、二位數字為危險廢物經營設施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三、四位數字為省轄市級行政區劃代碼;第五、六位數字為縣級政府行政區劃代碼;其餘四位數字為流水號。行政區劃代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填寫(可參見國家統計局網站)。
    環保部頒發的許可證為G開頭,10位編號,各省及地區編號方式不盡相同。

    Ⅳ 如何做好本單位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

    八項制度之一: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

    對於產廢單位以及從事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需要做到以下四點:

    1、建立危廢管理制度。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內容管理制度和應對危險廢物污染的防治措施。

    2、建立危廢管理圖表。有危廢管理領導小組及分工。

    3、建立崗位責任制度。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主管部門、主管人員、各生產單位主管人員及生產班組(員工)在危廢管理工作方面的崗位職責和責任。

    4、建立安全操作規程。企業產生危險廢物工藝環節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八項制度之二:標識制度

    1、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八項制度之三:管理計劃制度

    1、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2、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3、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八項制度之四:申報登記制度

    1、如實地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1)如實申報(專門申報或納入排污、環統一並申報)

    (2)內容齊全(全面、准確申報危廢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

    (3)能提供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產生和處理情況的日常記錄)

    2、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八項制度之五:源頭分類制度

    1、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

    2、落實源頭分類制度應當做到:

    (1)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分開;

    (2)工業廢物與辦公、生活廢物分開;

    (3)固態、液態、泥態、置於容器中的氣態廢物分開;

    (4)可利用的與不可利用的廢物分開;

    (5)有熱值的與沒有熱值的廢物分開;

    (6)性質不相容的廢物分開;

    (7)利用和處置方法不同的分開;

    (8)大的類別要分清,每一種類也要區分。

    八項制度之六:轉移聯單制度

    1、在轉移危險廢物錢,向環保部門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並得到批准

    2、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如實填寫轉移聯單中產生單位欄目,並加蓋公章

    3、運輸資質符合要求:運輸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及押運員(產生、轉移單位有責任審查運輸單位資質)

    4、轉移聯單保存齊全

    八項制度之七:經營許可證制度

    1、轉移的危險廢物,全部提供或委託給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活動

    2、有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簽訂的委託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合同

    八項制度之八:應急預案備案制度

    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

    2、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應急演練

    (5)危廢運營手冊擴展閱讀

    處理

    對於某種廢物選擇哪種最佳的、實用的方法與諸多因素有關,如廢物的組成、性質、狀態、氣候條件、安全標准、處理成本、操作及維修等條件。雖然有許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於處理危險廢物,但常用的處理方法仍歸納為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生物處理、熱處理和固化處理。

    1、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通過濃縮或相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於運輸、貯存、利用或處置的形態,包括壓實、破碎、分選、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於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的化工設備。

    3、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應用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4、熱處理:熱處理是通過高溫破壞和改變固體廢物組成和結構,同時達到減容、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熱解、濕式氧化以及焙燒、燒結等。熱值較高或毒性較大的廢物採用焚燒處理工藝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回收焚燒余熱用於綜合利用和物化處理以及職工洗浴、生活等,減少處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費。

    5、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採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是一種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廢物的處理過程,主要用於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大。

    6、各種處理方法都有其優缺點和對不同廢物的適用性,由於各危險廢物所含組分、性質不同很難有統一模式。針對各廢物的特性可選用適用性強的處理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