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清算有哪些必要程序

具體包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清算組織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財產,不僅包括固定資產,還要流動資產;不僅包括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不僅包括債權,還包括債務。在清理後,清算組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作為下一步工作的基礎。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並進行債權登記。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為了防止清算組對個別債權人進行優先清償,新法增加規定了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法定義務。
三、提出財產估價和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四、分配財產。
清算的核心任務是分配財產。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財產的分配順序依次為:
1、支付清算費用;
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所欠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5、上述四項款項清償完畢之後的公司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採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要體現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則。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照上述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B. 兩個企業一個繼續經營,一個破產清算,如何運作

兩個企業如果一個繼續經營一個破產清算,可能是兩個企業當中的一家處於不盈利的狀態,而另一家盈利的狀態可能還算可以,這樣的情況下就要把不盈利的企業破產清算,或者讓盈利的企業把不盈利的企業給吞並了。

C. 求支付寶運營清算的後台產品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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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別人給我轉賬,交易機構寫的是運營管理部清算結算中心,請問這是什麼地方

不認識的人不可能給你轉賬,當然是你的熟悉的,還是你自己要求請算。
或者是什麼合作夥伴,解除合作,交易機構清算之後就解除關系了,這就是清算!

E. 公司經營狀態是存續是什麼意思

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
經營狀態一般分為八種:存續、在業、吊銷、注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
1、經營狀態存續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繼續正常運營。也被稱作開業、正常、登記。
2、經營狀態在業是指:企業正常開工生產,新建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營業。
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細微的區別,一般在營、正常、經營、在營在冊、有效、在業在冊也是在業的意思。
3、經營狀態吊銷;未注銷是指: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行政處罰。企業被吊銷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
4、經營狀態注銷是指:企業已不復存在,喪失法人資格。
5、經營狀態遷出是指: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的變更,遷離某主管機關。
6、經營狀態遷入是指: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的變更,遷入某主管機關。
7、經營狀態停業是指:由某種原因,企業在期末處於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待條件改變後仍恢復生產。
8、經營狀態清算是指:按章程規定解散以及由於破產、被吊銷等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經營後,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並進行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和分配剩餘財產的經濟活動。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企業的存續是指企業正常的運轉。但在這之前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整合和相應的調整。企業的內部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我國對這類企業進行相應的管理,規范市場合理合法的經營。

F. 公司清算有哪些必要程序

在公司經營出現危機,難以繼續下去的時候,如果公司不能繼續運營的話,一般是需要進行公司清算的,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除因合並或分立而解散外,其餘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除因合並或分立而解散外,其餘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

G. 企業清算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