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友政務發布的政府綜合治稅解決方案的核心是什麼

該方案通過綜合治稅模塊、稅源監控模和決策支持塊以及收入分析模塊對原內始數據的分析和挖掘,最容終形成分析數據和報告庫。以信息比對為例,原本看似毫不相關的原始的涉稅數據,通過大數據應用,即會發現跑冒滴漏等問題。

2. 求高手告知稅務機關如何進行大數據分析的啊

FineBI大數據來分析工具可以自通過對經濟和稅收綜合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稅收宏觀分析、稅收收入分析、稅收征管分析、出口退稅分析、專用發票分析、納稅人分析、納稅人審計分析),研究經濟與稅收增長的彈性、發展的均衡性等數量關系,揭示稅收收入和稅收負擔等重大指標的長期增長趨勢、波動規律、發展速度、地區分布、行業分布、所有制分布和月度時序特徵;運用對比分析方法揭示事物之間的關系、強度及均衡性;對稅收收入、出口及出口退稅等重大稅收指標進行精確監控和科學預測;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納稅情況對其申報的真實性進行量化評測和科學分類

3. 能用事後出台的制度處罰之前的事情嗎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創新稅收管理方式,增強稅收管理效能,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推進稅收征管體制和征管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依法管理。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嚴格依法行政,推進事中事後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科學高效。運用現代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優化征管資源配置,提高稅收管理效能。
3.權責明確。釐清征納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還權明責於納稅人,促進稅法遵從。
4.統籌協調。加強國稅局與地稅局、各級稅務機關及其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5.社會共治。推進社會綜合治稅,構建納稅人自律、社會監督和行政監管相結合的稅收治理格局。
(三)目標任務

繼續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稅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後管理轉變;強化納稅人自主申報,完善包括備案管理、發票管理、申報管理等在內的事中事後管理體系;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運用大數據理念、技術和資源,落實「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推動社會共管共治。
二、具體措施

(一)提高制度質量,利於理解遵從

1.增強稅收政策的確定性、協調性。把法治理念落實到稅收政策的立、改、廢、釋之中,建立規范化、程序化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完善政策解讀機制,建立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制度,切實增強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政策協調機制,增強同一稅種政策調整的前後銜接,增強不同稅種政策調整的相互協調,以利於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准確理解、正確適用。
2.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准確界定稅務機關的權力和責任。對納稅人實施分類分級管理。跟蹤評估已經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後續管理措施的執行效果;根據後續管理工作需要,完善和細化相關管理措施,增強管理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定期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並同步修訂相關業務規范、修改表證單書和升級征管信息系統,增強文件依據、業務規范、表證單書、信息系統的協同性、一致性。
3.提高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學性、民主性。完善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制度和機制,防止政策和措施部門化傾向。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落實向基層稅務機關征詢意見機制,建立稅收制度建設基層聯系點制度。建立健全稅收規范性文件公開徵求意見制度、異議處理制度、有效期制度。根據法律、行政法規修改情況,及時修訂完善稅務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同時,明確相應業務規范、表證單書。
(二)加強服務引導,明確納稅人權責

4.優化納稅服務。創新納稅服務方式,豐富納稅服務舉措,開展針對性納稅輔導,提供權威專業納稅咨詢,提高納稅人自主辦稅能力,引導納稅人依法自覺履行納稅義務。
5.強化申報管理。根據後續管理工作需要,調整、優化納稅申報表,明確納稅人報送資料要求。加強稅收征管基礎信息與申報信息的分析比對。探索辦稅人員身份確認制度,強化誠信納稅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
6.規范備案管理。制定減免稅備案管理辦法,規范備案形式,明確備案程序和監督管理措施,明確備案的相關法律責任,增強備案管理剛性。探索備查管理,對資料復雜、無法通過案頭審核進行有效監管的事項,由納稅人保存相關備查資料。探索並逐步推廣網上備案。
(三)實施有效監管,提高管理效能

7.推進大數據應用。統一數據採集標准,健全數據採集規范。拓寬數據採集范圍和渠道,完善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整合第三方涉稅信息和互聯網涉稅信息。深化數據分析,提高「互聯網+稅務」時代運用大數據加強事中事後管理的能力。
8.加強風險管理。落實風險管理扎口統籌制度。加強稅收風險規律研究,建立和完善稅收風險特徵庫及分析識別模型。根據風險識別結果,按照風險管理流程,採取風險提醒、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反避稅調查、稅務稽查等方式進行差別化應對,有效實施風險管理。
9.加強發票管理。逐步推行電子發票,推廣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升級版系統,實現所有發票網路化運行,推行發票電子底賬。構建發票信息綜合分析利用平台。健全發票管理制度,加強發票印製、領用、開具等環節管理。強化發票日常核查。
10.加強稅務稽查。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增強稽查精準性、震懾力。加強稅警協作,健全稅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打擊稅收犯罪活動。
(四)完善社會監督,促進共管共治

11.推進信用管理。全面建立納稅人信用記錄,納入國家統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進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聯動管理。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加強協同監管並對稅收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12.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作用。發揮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的資源優勢,鼓勵和引導納稅人使用涉稅專業服務社會組織提供的涉稅服務,並加強監管、規范涉稅服務活動。

13.引導公眾監督。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依法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暢通公眾投訴舉報通道。曝光稅收違法典型案件,落實欠稅公告,強化輿論監督。
三、組織實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

加強事中事後管理是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任務,是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稅收治理體系、提升稅收治理能力的有效舉措。各級稅務機關務必高度重視,將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稅務總局的部署上來,不斷增強做好事中事後管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充分發揮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應當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相關業務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原則,具體組織、實施和推進事中事後管理工作,並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國稅局、地稅局應當加強協同配合,對共性管理事項探索聯合制定製度措施。
(三)明確工作職責

稅務總局負責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制定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管理指導意見,健全管理體系,完善管理措施;省稅務局負責安排部署和組織推進,並結合實際細化管理措施,跟蹤評估執行效果,完善制度辦法,對稅務總局制定的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市縣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反饋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相關管理措施的實施效果,針對突出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四)狠抓任務落實

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分解落實任務,明確責任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事中事後管理工作措施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綜合運用督查督辦、執法督察、績效管理等方法,強化對事中事後管理工作跟蹤問效和監督問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4. 如何利用大數據平台提升稅收治理

一、用「互聯網+」大數據強化稅源控管

「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稅務部門在積累了納稅人大量有價值數據基礎上,通過與工商、銀行、海關、技監、住建、房產、規劃、社保、審計等部門聯網,在雲計算數據綜合分析判研的驅動下,從海量數據中挖掘有價值的經濟稅收數據,從所有經濟稅收數據信息中掃描、控管全部的經濟稅源。如地稅部門要建立個人財產收入信息大數據平台,通過對個人的房產租賃、存款利息、有價證券溢價、財產增值、股權轉讓、投資收益等財產收入的海量數據進行綜合的邏輯判研和嚴密的數理分析,使個人財產的稅源在「互聯網+」大數據的透視下一覽無遺。基於雲計算、大數據的運用,通過對稅收彈性分析、稅負分析、稅收關聯分析等方法,對經濟形勢作科學研判,對稅收收入作精準預測,就能對動態的經濟稅源進行有效嚴密控管。一言蔽之,稅收數據挖掘有多深,雲計算數據就有多精,稅源控管就有多准。「以票控稅」時代將終結,「人海戰術」被「雲海戰術」所取代,以專業、精準的大數據分析,可以牢牢控管住所有的經濟稅源。

二、用「互聯網+」大數據應對新生業態的稅收征管

在「互聯網+」大數據的作用下,網路銷售平台、互聯網金融等新興經濟業態以其虛擬、無址、跨域、高效、隱蔽等特點,使經營地點、稅源歸屬、征管許可權、稅收分配等發生重大變化,極大地挑戰了傳統的稅收征管模式。為加強對新生業態稅收征管,稅務部門要通過「互聯網+」大數據,從「管事制」向「管數制」轉變,實施「數據管稅」:將納稅人稅收、財務、經營等信息鏈條完全打通,實現涉稅信息電子化,稅務機關、納稅人、消費者和第三方部門的信息數據,完全取代紙質申報和發票等實物載體,構建以信息數據為核心要素展開的稅收征管新模式;利用「互聯網+」大數據助推納稅人自助式管理,使納稅人自主申報、稅收政策自動適用成為征管主流;藉助「互聯網+」大數據效率高、成本低的優勢,改變以往征管強調抓大放小、集中精力管好重點稅源,轉變為大企業與中小型企業並重,重點稅源與非重點稅源並重;對稅收信息判研出納稅人的異常數據,為一線稅管員提供「精確制導」,以強化稅收征管。

三、用「互聯網+」大數據加強稅收風險管理

「互聯網+」大數據通過雲計算等技術手段,使政府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逐步互聯共享,稅務部門從海量資料庫中獲取大量有價值的涉稅數據,為推動稅收風險管理提供有利條件。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涉稅事項逐步發展為納稅人對照稅法和稅收政策、自行掌握執行、稅務機關進行後續管理的方式。稅務機關更多地通過大數據、涉稅信息平台抓取有關經濟涉稅信息數據進行比對分析、評估判研,將所有的海量涉稅信息轉化為可量化、可比對的數據,實現涉稅信息的數字化管理。通過網路技術、信息技術、整合技術等判研,對納稅人涉稅情報進行智能化分析、計算、比較、判斷、甄別、聯想和定性,依據採集和積累的征管基礎數據、風險分析數據、第三方數據等信息資源,多角度對稅收風險進行綜合關聯分析,精準計算出如稅負、稅種、行業、納稅規模、納稅信用、納稅遵從等各種稅收風險指數,揭示涉稅風險的發展規律。針對不同類別、不同稅收風險的納稅人,採取不同的稅收風險應對措施:對高風險的納稅人實施稅務稽查,對中等風險的納稅人進行稅務約談,對較低風險的納稅人則通過納稅輔導以促進納稅遵從。

四、用「互聯網+」大數據做好納稅服務

「互聯網+」大數據條件下,納稅人類型、辦稅業務、時空跨度、新興業態的多樣化,必然導致納稅服務需求的多元化。針對當前稅務部門大眾化的納稅服務資源和能力過剩,個性化納稅服務不足的困局,必須從納稅人的個性化需求出發,切實改進納稅服務的有效供給,以滿足納稅人個性化的納稅服務需求。稅務部門要依託大數據分析制導服務供求,做到始於需求、終於滿意。在「互聯網+」大數據相互作用下,個性化納稅服務需求容易被識別,對於納稅大戶、高新技術企業、小微企業等個性化、特殊化的納稅服務容易實現。因此,稅務部門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納稅人,從改變納稅服務的供給側角度入手,根據每個納稅人所需求的納稅服務進行「私人定製」,一改粗放型「端菜式」的納稅服務為精準型「點菜式」的納稅服務。要藉助「互聯網+」大數據,超越時間、空間、地域、業態等限制,使納稅人可以在家裡、辦公室、旅行途中通過互聯網全流程、無紙化辦理所有涉稅事務,在大大降低納稅成本的同時,享受到精準、便捷的納稅服務。要充分依託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技術,構建「實體辦稅廳+網上辦稅+移動辦稅終端+自助辦稅終端」的納稅服務平台,將申報繳稅功能拓展到移動互聯網,支持銀行轉賬、POS機刷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支付等稅款繳納方式,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5. 大數據能夠在綜合治稅方向怎樣實現提升改進

採集各涉稅單位的涉稅數據,進行深入挖掘,找出漏稅的情況。

6. 「稅收大數據」會傷害納稅者的利益嗎

從理論上講,從2016年5月份開始,伴隨「營改增」的完成以及「金稅三期」的上線,至少所有企業納稅者已經納入增值稅系列,同時也進入稅務機關的增值稅監管系統,必須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全覆蓋。從此,企業納稅者的大部分重要涉稅信息,特別是增值稅發票的流轉行為將被全面監控,逃無可逃,這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將進入稅務監管的「嚴冬」,面臨新的生存考驗。

一、「稅」網恢恢,疏而不漏

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的「金稅三期」工程,其能量究竟有多大雖不敢斷言,但它對企業增值稅發票真假以及流轉情況掌控的即時性與高效率毋庸置疑。比方說,如果甲企業在乙企業處取得了一份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稅務機關根據乙企業以往使用增值稅發票的歷史記錄以及經營業績情況,已將其列入疑似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黑名單」,那麼,稅務稽查人員完全可以做到即時取證,人贓俱獲,並同時對甲、乙企業過去增值稅發票與納稅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而追繳稅款,「應收盡收」。
事實上,「金三」上線之後,稅收大數據技術將全面助力稅務征管,提升稅收征管質效,在涉稅信息的搜集、抓取、存儲與使用方面高效率運轉。正是鑒於對此新變化的認知,以至於有媒體聲稱:稅務大開殺戒,一個偷漏稅的時代即將終結!

毋庸諱言,稅務系統通過多年來的績效考核、管理體制創新、征管模式更新換代,各級各類的業務培訓,比如從2016年起在全國稅務系統實施的素質提升「115工程」(即通過五年努力,打造一支擁有1千名領軍人才、1萬名業務骨乾和5萬名崗位能手的高素質人才隊伍。),以及「數字人事」等科技手段的使用,等等,已經大幅提升了稅務機關和人員的工作效率,促進了聚財目的的實現。在邏輯上便意味著,中國納稅者平均稅負的提高,可支配財富的減少。如果在宏觀經濟形勢比較好的情況下,納稅者的稅負提高一點,納稅者或許可以承受。但在中國經濟下滑早已成為公開秘密的大形勢下,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時間已持續很久的大背景下,如果任由稅務機關的征稅能力繼續提高,納稅者稅負繼續加重,或將適得其反,南轅北轍,背離稅收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福祉總量的終極目的。

就本質而言,稅收大數據技術作為一種洪荒之力,一旦被稅務機關借用,便會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如果再加上征稅權力缺乏「閉環式」監督機制制約的話,便會增加征稅權尋租與腐敗的機會,大面積傷害納稅者的利益。

而且,伴隨稅收大數據技術的逐步運用,特別是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推進,每一個納稅者,不論是自然人納稅者,還是法人納稅者,都將隨著稅務監管系列制度的推進,全部納入國家稅收信息監管系統之中,實現全覆蓋,從而接受稅收大數據技術的審查與檢視,最終實現「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目標,可以使稅務機關指哪打哪,做到精確稽查,精確打擊,精確收稅,「應收盡收」。

以個稅征管為例,隨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以及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落地,個稅納稅者逃稅將越來越難。而且,隨著明年對600萬以上銀行賬戶的檢查,個人涉稅信息會被稅務機關進一步掌握。又比如,伴隨實名辦稅制度在全國的推進,增值稅發票監控平台的構建,以及「金三」強大的大數據評估與雲計算技術能力的提升,包括「五證合一」後相關政府部門和組織的信息共享機制等監管舉措的落地,稅務征管權力將進一步擴張,征納稅者之間涉稅信息不對稱態勢也將進一步加劇。

而且,真正的問題或不在於稅務機關該不該監管,以及監管的松緊,而在於稅收的本質。就稅收的本質而言,國民交稅是為了從國家那裡交換到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納稅者給國家交稅,絕不是一種大公無私的行為。國民與國家之間是一種目的與手段的交換關系,不是一種原因與結果的交換關系。或者說,如果國家如約為國民提供了高性價比的公共產品與服務。如果財政預算公開透明,即便稅務機關自我授權擴權,借用了稅收大數據的技術力量聚財,國民對其正當性與合法性也許能夠默認。遺憾的是,當下財政預算公開透明還是一個有待突破的改革「瓶頸」,依然為社會輿論所長期詬病。

二、稅務監管的「嚴冬」有多冷

坦率地說,中國納稅者即將遭遇的稅務監管之「嚴冬」剛剛開始。

對中國納稅者而言,最難過的並不僅僅是稅務機關將借用大數據技術精確抓取信息、精確稽查與精準打擊和收稅;還在於稅務機關能藉助工商稅務,包括黨政等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權威;再根據不同納稅者的身份特點所構建之龐大的協稅、互稅網路體系。這是一種「看不見」的聚財強制力,如果聚財需要,它隨時都可能成為斂財「預備隊」。而前不久某地借用紀委權威催繳黨員法人企業稅款一事,便是再典型不過的例證!

直言之,未來中國納稅者不僅要面臨諸多大數據技術支持下的稅務監管無形之網,還將面臨各種社會組織有形之網;不僅要面臨稅務系統內強大技術信息網的監管,還將擔心稅務系統之外種種正式與非正式組織之網的時刻惦記。

更為要命的是,一旦全社會進入「稅」網恢恢,疏而不漏之地,或是中國經濟動力全面消減衰弱之時。因為面對「稅」網恢恢,疏而不漏的大環境之時,理性的納稅者,要麼選擇歇業停產,要麼選擇減產,降低經營成本,或者為了規避稅務機關查「老賬」,選擇通過注銷企業的路子逃稅避禍,或者跑路,移民國外,等等。
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企業家的首創精神與逐利本能是市場經濟的原動力。企業家進取心的減弱,無異於經濟動力系統運轉的減速。邏輯上,經濟將繼續下滑,稅源會逐步萎縮,公共產品將供給不足,社會治理便進入「死循環」。不論是政府,還是納稅者,誰都不願意看到這種景象。這是一種互害的選擇,也是一種極不理性的選擇。

三、消減恐懼,尋找「過冬」大智慧

稅收大數據既是一種技術,更是一種能量與資源,具有嫌貧愛富、恃強凌弱與欺軟怕硬的特性,誰有權和能力最先使用和借用,便對誰有利。如果稅務機關最先且有能力使用稅收大數據技術,那稅收大數據便等於擴大了稅務機關的征管權力,可以通過加劇征納稅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助力稅務機關高效聚財;反過來意味著稅收對納稅者權利的侵害加劇,使其可支配財富減少。毋庸諱言,在初級發展階段,稅收大數據技術最容易被稅務機關所利用和借用,從而對納稅者權利形成新的侵害。

或許在一些專家學者看來,中國納稅者的大口徑宏觀稅負並不高,比2013年各國平均水平38.4%還低9.4個百分點,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42.8%低13.8個百分點,比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3.4%還低4.4個百分點。且不說這種統計結果依據的是公信力早已式微的統計部門數據,也不說未將通貨膨脹因素計入。至少此主張者的目的,無非是在告訴社會,稅務機關還可以通過稅收大數據技術的應用,通過加強稅務監管,遏制稅收收入下滑的趨勢,彌補經濟不景氣的減收缺口,繼續滿足政府的剛性需求。問題在於,中國真的還有提高稅負的空間和機會嗎?

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主持的調研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家認為稅負很重和較重的比例已經很高,達到87%,認為稅負可以接受的,僅佔8%。這意味著,稅務機關運用大數據擴權,進一步強化稅務監管的諸多舉措,很可能給中國經濟雪上加霜。更為嚴峻的現實是,民企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50%,民企稅負占企業總成本的40%,企業總稅率是世界第二,高達67.8%。而國企只承擔了全國稅收收入的30%,並呈下降趨勢。而且,稅負輕重還不僅僅是一個數量問題,它更是一個關涉企業家主觀感受的主客體相互交織的質量問題。即稅負輕重不是稅制改革的根本問題,根本在於權利與權力的關系問題,以及征納稅者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是否公正平等。

因此,對企業納稅者而言,面對稅務監管的「嚴冬」,特別是民企法人納稅者該如何「逃生」,或已成為一個不得不直面並必須做出選擇的緊迫問題。對個體納稅者而言,這同樣是一個不得不直面的現實問題。既要避免對大數據技術、對數字經濟的崇拜心理,也應克服對稅收大數據技術、對稅務監管的恐懼心理,理性應對,利之中求大,害之中求小。畢竟,生存才是企業家心中最高的律令,自利無所謂善惡。
當然,中國納稅者要順利「過冬」,除了抱團取暖之外,關鍵在於政府的稅收治理智慧。如何在加強征管,密織「稅」網,高舉聚財「利劍」的同時,能綜合平衡轉型社會的特質、經濟下滑的現實,以及納稅者權利意識高漲等重要因素,警惕唯財是圖、唯利是圖的野性沖動。而且,必須明確稅制改革的終極目的在於增進全社會和每個國民的福祉總量,而不是聚財。同時還應盡快構建「閉環式」征管權力的監督制衡機制。

筆者以為,一是能不能對民營中小微企業進行一次性稅務赦免,給一個時限,對之前的稅收情況不再深究,從而消減這些企業的恐懼與焦慮心理,能聚精會神地從事創獲物質和精神財富的活動,從而為未來中國市場經濟培育和保留一批新生的力量。二是稅務機關能不能集中精力,把重點放在打擊那些以倒賣虛開增值稅發票為業的企業方面,以維護市場競爭的公正性與稅收的公正秩序為主責。三是能不能在財政預算的公開透明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通過預算大數據技術的運用,實現政府開支的「可視化」,使征稅與用稅改革並舉。四是能不能逐步建立納稅人主導的稅制。

7. 湖南標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湖南標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名長沙標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內專門從事大數據應用的高新科技軟體企業(國家雙軟認證企業:湘R-2014-0085)。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由二名英國留學歸國碩士和具有十餘年經驗的金蝶中國高管共同創辦,經過四年多的發展,擁有一支高素質、高效率和創新性研發團隊,以數據融合、大數據分析為主要特色,致力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專業的數據分析解決方案。公司自主研發了SIP開發平台(著作權:2013SR152024)(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湘DGY-2014-0372)、綜合治稅平台(著作權:2013SR152012)等產品,並以此為依託,實現軟體的快速開發,尤其是綜合治稅平台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針對地方經濟特點、行業發展情況進行調整,以適應本區域的稅收征管需求。目前已經為長沙市芙蓉區、寧鄉縣、株洲醴陵、益陽桃江、安化、婁底市等十餘市縣區域建立起綜合治稅信息化系統,有效的輔助了稅務部門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社會服務能力。
法定代表人:殷浪
成立時間:2012-03-16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19300004261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長沙高新區麓松路與麓泉路交匯處延農創業大廈14樓1422房

8. 大數據時代下,稅收征管工作準備好了嗎

面對撲面而來的大數據,面對海量的數據、碎片化的信息,傳統的稅收征管與充滿現代氣息的大數據不期而遇,將產生怎樣的效果呢?面對大數據的挑戰,稅收征管將如何充分運用大數據的思維和手段,推進稅收治理能力現代化、法制化,不斷提高稅收管理水平。
大數據向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挑戰
大數據、雲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應用非常廣泛,涉及到各行各業,特別是當前的稅務部門,正處在管理轉型的關鍵階段,大數據將對稅收征管工作產生巨大的影響。
影響之一:解決數據共享問題。大數據促進了數據內容的交叉檢驗,隨著數據量和不同來源的數據種類的增多,數據判斷預測的指向性會更強,准確率更高。目前,無論是稅務機關內部還是外部第三方涉稅數據的流動性和可獲取性都較弱,稅務機關的信息獲取渠道並不通暢。主要是因為內部流程和環節沒有理順,信息的共享利用受到了制約;外部協調難度較大,政府職能部門與稅務機關的涉稅信息交換尚未制度化、常態化。對稅務機關獲取第三方信息的權利,以及第三方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的義務尚缺乏明確的法律支持。大數據將促使政府考慮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平台,解決各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問題。
影響之二:解決數據挖掘問題。數據挖掘一般是指從大量的數據中自動搜索隱藏於其中的有著特殊關系性的信息的過程。數據的價值在於更深層次的挖掘和再運用,最大限度地發揮數據的價值。但是,目前稅務機關並未能有效利用和深入挖掘自身已有的數據,更未能有效獲取和利用第三方數據。即使是利用,也更關注數據的基本利用。我們需要對數據價值再利用、數據整合再利用和潛在挖掘數據的運用,使信息管稅的效能充分體現,讓數據產生生產力,讓數據產生稅源。從海量數據中發現有用的信息,深入挖掘分析,與征管系統數據綜合利用。
影響之三:促進風險管理提檔升級。風險管理的核心是基於大數據的風險分析識別和多元策略的風
險應對。在風險控制平台建設中,引入先進的數據分析工具,打造一體化、智能化的數據分析應用功能區,為數據分析常態化運作提供功能強大的網上風險分析識別工作,為各級稅務機關開展分層分類管理,實施多層次、差別化風險應對提供了精確「制導」的操作平台。
大數據時代稅收征管准備好了嗎?
面對海量碎片化的信息,如何在短時間內「淘」出有價值的資料,為稅收征管工作服務,大數據時代的稅收征管工作準備好了嗎?
應對之策一:搭建綜合性的省級應用數據共享平台。數據只有不斷流動和充分共享,才有生命力。應在各專用資料庫建設的基礎上,通過數據集成,實現各級各類信息系統的數據交換和數據共享。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應當履行稅收協助職責和義務,促進稅務部門提高依法治稅水平,切實維護稅收公平,為全面深化改革、實現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稅收保障。將市場經濟主體的各類經濟活動納入稅收監控平台。涉稅信息交換平台還將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台互聯互通,深入挖掘涉稅信息的應用效益。
應對之策二:充分釋放大數據蘊藏的能量。風險是由於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風險管理的關鍵在於能否把海量數據轉化為有效的征管資源。因此,將源自各方、結構形式各異的原始數據轉變成可資利用的征管資源,成為稅收大數據管理的關鍵節點。近年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管理轉型升級的步伐不斷加快,稅源管理的復雜性、艱巨性、風險性不斷加大。而基層稅源管理人員總量增幅有限,傳統粗放的稅源管理模式,已經難以適應新的發展要求,面臨的執法風險也日益顯現。稅收工作要適應大數據的發展,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釋放大數據蘊藏的能量,推進組織結構變革和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提升稅收征管管控能力,防範稅收執法風險,促進稅收堵漏增收的管理目標。
應對之策三:創新數據挖掘分析方法。建立稅收數據倉庫,對分散在各個應用系統中的數據進行集成、整合和統一管理,實現數據資源省級集中和共享,為數據挖掘分析提供基礎支持。對不同類型企業的稅收情況,找到稅收管理的薄弱環節,對有疑點的企業、存在問題多的行業從微觀上進行納稅評估、稅務稽查,採取切實措施強化管理,堵塞漏洞。 (牛俊梅 陳小剛 李勝)